公墓墓穴也有使用期限

公墓的管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,土地限制,墓区维护,建筑物破坏后维修等等,都是让管理者头疼的事情。中国式的创新是设定一个使用期限,但使用期限过后如何处理未续费墓穴,则没有给出任何解释,迫使欠费者迁移或扔掉骨灰,有可能成为文明史上的新奇观。
《北京晚报》报导,1992年民政部发布的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,只不过规定了“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”;1997年由国务院通过并发布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规定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、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墓穴的相关使用年限;而在此条例发布前一年,《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》中已明确规定,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,期满后可以续租。这意味着,在未来几年内,北京公墓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续租问题。而无主墓穴应该如何处理,目前也无明确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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